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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美容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美容专业各协作单位,专家所在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试行)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决定成立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美容专业委员会,其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如下:

    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下设的美容专业委员会(下称专业委员会)是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领导的专家性工作机构。主要任务是为美容专业职业技能鉴定提供技术指导、咨询、评估以及其他有关服务。

    二、专业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委员若干人,在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本指导委员会的工作。

    三、专业委员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及工作人员若干人,负责本专业委员会日常事务性工作。

    四、 美容专业委员会主要承担美容专业职业技能鉴定命题和考务咨询等工作。同时,受委托可组织开展美容专业的职业技能标准、 鉴定规范和培训教材的开发与研究;参与美容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的试验工作。

    五、 可独立开展美容专业职业技能鉴定方面的调研和鉴定理论研究、交流以及宣传等活动,并负责组织召开本专业委员会年会。

    六、 受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委托,参与组织美容职业技能竞赛等有关活动。

    七、 承办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等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美容专业委员会委员名单》

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

一九九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美容专业委员会委员名单

主任:  霍起弟 中央戏剧学院,教授

副主任:徐 晶 中央电视台制作部,主任化妆师

孙昌鸿  广东省化妆师研究会,名誉会长

袁兆庄  北京协和医院皮肤科,主任医师

陈卫军   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副处长

委员:李爱民 北京朝阳劲松职业高中,高级美容师

陈宝清 辽宁沈阳宝岩实业有限公司,技师

朱兰英 上海华安美发厅,高级美容技师

罗红英 浙江杭州市美容美发协会,副会长

乔国华 北京出国劳务人员培训中心,技师

姜勇清 北京实用美术学校,高级美容师

尹贝立 中国香精香料化妆品工业协会,副理事长

胡哓勇 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硕士

秘书长:桑桂玉 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副处长

副秘书长:段惠茹 北京市劳动局培训中心,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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